本溪市开展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22〕580号)文件要求,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春节期间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重点监测品种为虹鳟鱼、金鳟鱼、鲟鱼等产地水产品,重点监测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禁限用兽药的残留。

截止到1月13日,在本溪县及南芬区共检查水产养殖企业(户)18家。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的同时,下发《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1号》和《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号》等纸质宣传材料,指导督促规范养殖企业(户)依法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
按照年度计划要求,我们将持续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宣传力度,对产地主要养殖品种和重点生产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深入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以实际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