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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来源: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3-01-11 13:29:29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22〕580号)文件精神,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重点监测“两节”期间主要消费品种和“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治理品种。执法队深入畜禽生产及屠宰企业,侧重抽取牛肉、羊肉、猪肉、鸡蛋、鸡肉等安全风险较高、社会普遍关注的产品,禽蛋重点监测氟喹诺酮类和酰胺醇类,禽肉重点监测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牛肉、羊肉、猪肉重点监测“瘦肉精”。截止1月9日,共抽检畜禽产品10批次。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的同时,针对监管对象宣传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发放《禁止使用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等政策法规材料,指导督促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严防生产过程中乱用和滥用兽药投入品,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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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执法检查,紧盯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全面加强我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措施,推动政策法规宣传,指导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诚信生产、守法经营,有效保障了元旦、春节期间市民“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的农产品。从源头上保障“两节”期间食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