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助省级开展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工作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2022年省本级兽药饲料畜产品监测计划抽样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31日至11月2日,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助省级承检机构开展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工作。
为确保样品的科学性和代表性,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有关要求开展抽样,此次共抽取样品38批次,其中鸡蛋30批次、鸡肉4批次、鸡肝4批次,涉及抽样的屠宰企业1家、养殖场蛋鸡场10家。做到样品来源、样品数量、样品规格符合要求,样品可追溯。
截至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全部完成2022年国家和省级畜产品质量安全协助抽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