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开展2021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增殖放流就是用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等公共水域放流水生生物苗种或亲体的活动。
为改善我市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的群体,2021年10月17日—23日,由市县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市县渔政执法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开展2021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放流活动利用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77万元,放流鲢鳙鱼153.24万尾,放流细鳞鲑3万尾。鲢鳙鱼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细鳞鲑鱼两次流标后按单位内部控制采购。
按照《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本溪市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太子河流域碱厂村至观音阁村段投放19.98万尾;本溪县小汤河流域香磨村至榆树村段投放20.14万尾;三道河流域小夹河至红石村段投放20.28万尾;桓仁县富尔江流域曲柳川村至通天村段投放鲢鳙鱼92.84万尾,在大雅河流域八里甸子村至雅河乡雅河口村段投放细鳞鲑3万尾。

此外,我市还利用省财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资金30万元,在桓仁县富尔江流域曲柳川村至通天村段投放鲢鳙鱼92.98万尾。
放流活动是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政管理局大力支持、辽宁省苗种执法队现场监督指导、市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渔政执法部门共同参与下完成的,对补充和恢复我市生物资源的群体、增加水生动物资源、改善水生动物的种群结构、维护生物的多样性、保护濒危的水生动物物种、改善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增加渔业收入等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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