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农业农村局赋能生态文明建设圆满完成本溪市第二个生态文明月活动
根据《本溪市生态立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本生态办发[2021]1号)要求,本溪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自身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具有部门特色的“一个方案、两个层次、三个特点、四个方面、五个收获”的“生态文明活动月”。
一个方案
根据《本溪市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实施方案》,制定了《本溪市农业农村局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实施方案》。方案编制过程中征求本溪市农业农村局、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和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关科室部门意见和建议,明确目标任务,达成工作共识。
两个层次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实施方案》中将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涵盖进来,体现全市农业战线一盘棋。对县区开展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活动起到指导和助力作用。对市级层面开展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起到深入拓展渠道作用。
三个特点
1.广泛性
此次“生态文明活动月”活动得到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干部职工的积极响应。从局领导干部到普通职工,从业务科室到后勤部门,从市局机关到乡镇村部,从市内办公场所到田间地头,充满了我市农业农村工作者开展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活动的身影。
2.自觉性
“生态立市”利国利民,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体现和发展。我市第二个“生态文明活动月”活动开展以来,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干部群众能够主动将“生态文明活动月”活动与实际工作业务相结合,从点点滴滴做起,从自身和家庭成员做起,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生态山城、文明卫生”为己任。
3.深刻性
本溪市农业农村各有关部门能够认识到自身的职责,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工作的重点,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深入农村将农药化肥科学知识传授给农民,将农产品安全要求进行普及,将绿色食品认证希望带给贫困地区。
四个方面
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社区活动
(1)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发挥党员在“生态山城.美丽本溪”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5月12日,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郝宝军同志带队,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员干部20余人,走进明山区北地街道永新社区佳丽小区,开展主题为“清洁家园 健康你我”生态文明志愿活动。
(2)5月27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在支部书记聂艳波带领下与八一街道八一社区联合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了“清捡垃圾,美化环境”志愿服务活动。
(3)5月19日,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第二党支部深入东明社区开展清理居民区小广告、非法小招贴活动。
(4)5月14日,桓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志愿者到高速公路口绿化带开展垃圾清理活动。志愿者分工协作,开展环境大扫除。
2.守护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1)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第一道防线。“五.一”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先后到明山区、本溪县设施农业蔬菜、水果生产大棚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围绕农药使用情况、田间生产记录两项工作开展检查。通过发放禁限用农药挂图及现场讲解等方式,让种植户深刻认识到,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重要性。指导农户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种植农户承诺严格把控农药安全间隔期,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以“食品安全有保障 绿色消费享健康”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执法人员积极向群众宣传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生产和消费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平山农业农村局在桥北街道办事处房身村、岭下村、兴隆村、台沟村设立两个项目的试验点和示范区,发放生物有机肥10吨,玉米配方肥1吨。推进精准施肥、精准施药促减量。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高效控量施肥技术、增施有机肥技术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大力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化学农药替代技术。
3.开展“整治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行动
(1)为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对农村户厕、牲畜棚、粪堆、水井、河道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促进村庄清洁常态化、长效化,有效促进全市农村生态文明建设。5月10日-12日,市农业农村局对我市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检查结果,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各乡镇(办事处)、各行政村,采取切实措施,强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在全市掀起一个村庄清洁行动高潮。
(2)市农业农村局于5月20日先后深入平山区桥头办事处河东村、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台地村,开展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宣传活动。发放《致全市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怎样合理使用农药》《关于含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能否食用的问题》等宣传资料。悬挂印有“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的宣传条幅。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讲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作用,帮助农民进一步增强卫生健康意识,积极参与全民健康行动,打造干净、整洁、优美、宜居的乡村环境。
(3)桓仁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大清洗、大消毒”活动,重点针对养殖场(户)、屠宰场(点)、无害化处理场点、运输工具开展彻底消毒,有效杀灭非洲猪瘟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及时消除疫情隐患。清洗消毒情况实行日报告,督查情况实行视频报告。
4.开展“生态立市”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互联网+农业法规普及”活动。5月18日-20日,利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大力宣传农业农村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共分种子、渔政、兽药、农药等7个专题,营造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5月19日上午,在明山区牛心台农贸大集开展“互联网+农业法规普及”现场宣传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1人,车辆4台。执法人员在大集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大力普及《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法规,使广大农民认识农业法规,自觉遵守农业法规。
(2)高新区积极开展村庄清洁宣传行动。组织各街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微信群等手段,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力度。全区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数量840吨,清理村内沟渠数量7公里,开展进村入户宣传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数量300份,张贴宣传标语20条,出动人员550人次,出动车辆340台次。
五个收获
1.思想认识得到提升
经过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干部职工的大力宣传和身体力行,无论是广大农民群众,还是农业农村工作者,对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更加深刻认识。深入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掀起学习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高潮。
2.干部职工队伍得到锻炼
本次“生态文明活动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者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思想先进、敢作敢为的干部职工。在他们带头引领下,我市农业农村部门“生态文明活动月”活动有声有色,乡村文明建设和农民文明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
3.业务工作得到促进
“生态文明活动月”活动中我市农业农村部门不断内视自身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有力促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4.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生态文明活动月”宣传工作开展,我市农村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村陈规陋习得到改进,爱国卫生运动得到发展,“人人都是美丽本溪守护者”得到响应,人人崇尚绿色生活观念得到实现。
5.下步工作更加清晰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活动月”工作措施,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号召。将我市农业农村“生态文明活动月”相关措施更加细化和常态化,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本溪农业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