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开展兽药经营环节执法检查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5月20日,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市区开展兽药经营环节执法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了《兽药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对经营范围、机构人员设置、冷链等进行了检查,查阅了兽用生物制品授权书,对比了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系统出入库记录与实际入库销售记录。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店主宣传了新修订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发放农业部禁用和停用兽药清单,要求兽药经营企业规范经营,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