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开启 执法在行动
为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生态资源,按照《本溪市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月1日至6月30日为我市禁渔期,禁止除休闲垂钓以外的捕捞行为,依法维护水资源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自禁渔期开始,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市区太子河流域从北三家子大桥至老和尚洞段,进行不定时、不定段的随机巡查,保证日出巡2次以上,并采取白天常规检查和夜晚蹲点打击相衔接的方式,严厉打击违法电鱼、网鱼等违法行为。
4月6日凌晨5点,市执法队5名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河区域收缴地笼子非法网具2片,水裤1条,非法渔获物5斤(已放生)。
下一步,市执法队将继续加大对太子河流域非法捕鱼行动的打击力度,接到举报电话后会在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坚决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地笼子”、“锚渔器”、“探鱼器”等非法渔具。同时,联合公安、林草局、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联合办案、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杜绝非法捕鱼的违法行为,为建设和谐、美丽的本溪做出贡献,助力我市生态立市。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每年的3-7月是鱼类繁殖生长的高峰时期,严格实施禁渔期制度,做好禁渔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违禁捕捞行为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