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推进农村 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调整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宅基地属地管理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一、深入县区调研,摸清审批底数
为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能移交衔接工作,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不乱、业务不断、稳步推进,今年年初,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各县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情况调查。经各县区核实调查,截至2019年末,本溪县、桓仁县、南芬区未因部门间的职能调整间断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2019年共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157宗,其中审批通过97宗。
二、主动入位衔接,明确工作要求
4月份,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业务衔接的通知》(本农发〔2020〕19号),要求各县区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职责移交工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利用工作的通知》(本农领发〔2020〕6号),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管理政策、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做好宅基地基础工作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组建管理机构,保障运转畅通
市农业农村局克服工作人员短缺、基础资料空白、工作经费不足等多方面困难,从局机关、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抽调5名人员组建了临时管理机构。本溪县、桓仁县、平山区、明山区也纷纷组建了临时管理机构。市、县两级临时管理机构的成立,有效确保了我市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桓仁县农业农村部门已经完成1处200平方米异地新建宅基地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