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溪市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桓仁县、南芬区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推进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390号)要求,制定本溪市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0日
本溪市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推进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390号)要求,制定本溪市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方案。
一、实施区域和技术路径
(一)实施区域。2025年,我市实施耕地轮作面积0.78万亩,根据今年各县区申报意愿和近年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落实在桓仁县、南芬区实施,桓仁县0.6万亩、南芬区0.18万亩。
(二)技术路径。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为稳定大豆生产,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推行玉米与大豆轮作。对2023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4年轮作种植大豆,2025年仍种植大豆的,也纳入轮作补助范围。补助资金在满足玉米大豆轮作需求基础上,项目县(区)可结合实际,兼顾推行薯类、杂粮杂豆与玉米、花生等轮作。
二、实施流程
(一)签订协议。承担任务的乡(镇)政府与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上下茬口作物,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二)面积核实。轮作作物播种结束后,由乡镇(街道)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各村对轮作作物面积进行核实,面积核实可与生产者补贴面积核实同步进行,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核查确认的轮作情况进行汇总,将项目承担主体、任务数量、补助金额等以村为单位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如与事实不符应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乡镇(街道)将汇总的轮作面积以正式文件报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发放补助。县(区)农业农村局汇总核验全县(区)补贴基本信息,对上报轮作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轮作面积确定后,根据本县域轮作补助面积和省下达的补贴资金规模核定全县(区)统一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150元。10月31日前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补助发放后,以村为单位公示5天。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大食物观和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稳定粮食、大豆播种面积。项目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出实招,推进轮作任务落实落地。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要制定县级工作方案,并及时在本级政府网站公示。
(二)精准指导服务。有关县(区)要成立专家指导组,制定轮作技术方案,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观摩和田间课堂,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指导承担任务地区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保障轮作作物种子供应,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三)强化绩效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指导,加强过程管理,推动政策资金落地见效。桓仁县、南芬区要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村、精准落实到户、明确标注到地块,县级组织在8月31日前全面完成面积核实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资金拨付申请提交财政部门。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进展调度,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建立补助对象台账,全过程建立档案。
(四)强化工作总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展示积极成效,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请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本地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任务落实等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依据。
附件:本溪市耕地轮作专家指导组
附件
本溪市耕地轮作专家指导组
组长:毛 丹 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朱 娜 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李雅权 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王运涛 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王鹏程 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农艺师
崔虹宇 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农艺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