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推进消费帮扶巩固脱贫成果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
“十四五”时期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对带动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致富,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建立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继续推进落实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精准对接脱贫地区人民群众帮扶需求,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决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2021-2025年),继续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提升市场参与度,推动形成“人人皆可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的全社会参与格局。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认定帮扶企业生产的农副产品,继续组织开展特色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金融机构等活动,各类协会、各级工会组织应继续支持消费帮扶,巩固消费帮扶成效,按照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定帮扶企业农副产品,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持续扩大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组织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通过“中国农民丰收节”等线上线下集中采购认定帮扶企业农副产品。引导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优先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作为原材料。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动员金融机构、各类商超、电商平台等创新会员激励机制,通过“积分换购”“满赠满减”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持续扩大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三、农副产品认定
本通知所指农副产品是生产原料由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提供,由生产、收购、加工、流通等环节能够有效带动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农村居民增收的农副产品。
帮扶企业认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联农带农市场主体,自愿向行政村提交帮扶企业联农带农认定申请,经行政村村委会审议、乡镇审核后,由乡村振兴部门逐级报备至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农副产品公示:
经县区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帮扶企业农副产品名录,将在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每季度调整更新一次。
四、工作要求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可参考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的本溪市认定帮扶企业农副产品名录,优先选用认定帮扶企业农副产品。
2.各县区乡村振兴局每季度末要调整更新认定帮扶企业农副产品名录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韩宇,电话:42218139
市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吴云,电话:43103995
附件:本溪市认定帮扶企业农副产品名录
中共本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溪市发展改革委 本溪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