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坚强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总体情况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农业农村党组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等,作为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通过常态化的学习,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断发挥党建引领,带动全局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局主要领导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内容,在专题会上作“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在召开会议前始终坚持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强化法治学习常态化。
(二)坚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认真落实法治建设指标任务。根据市依法治国办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积极认领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设定完成时限、制定检验标准和成果,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涉及我局的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涉及长期推进工作已完成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建立长效手段,推动我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努力打造高水平农业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针对重大行政决策,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对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行政决策。目前我局的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签聘有一名法律顾问,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时,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和审查意见,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保驾护航。
3.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进行登记、统一编号,同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在网站进行公开。
4.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相关要求,坚决打击行政执法为非法违规行为,着力提高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水平。2023年,我局制定印发了《本溪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四张清单”(2023版)》《本溪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动态调整并面向社会公示《本溪市农业农村局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制定印发《本溪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重新梳理调整我局行政执法事项,调整后市本级行政处罚事项247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强制事项14项。
(三)持续加强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力度
1.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成效。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农业行政执法效率不断提升,有力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3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切实抓好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执法工作,持续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积极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等各类专项执法工作。2023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30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932家次,办理案件17件,其中:种子案件1个、兽药案件1个、动物诊疗案件1个、渔业案件12个、宅基地案件2个,罚款总金额5806元。
2.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年内组织对农业农村系统内案卷评查1次,调用本系统内具有执法办案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的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案卷涉及具体行业领域有种子、农药、兽药、动物诊疗、渔业、宅基地等,严格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评分标准》等要求作评判标准。评查结果表明整体上有一定进步,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梳理、研究,将评查结果进行反馈,并督促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整改、完善,促进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今年我局还组织参加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省司法厅各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同时推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2个案卷参加省农业农村厅优秀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
3.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要求,年初制定印发《本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计划》《本溪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区别不同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乡村普法、涉农法律宣传等活动。通过集中培训、法制宣讲、媒体宣传、进村入户等形式,构建立体普法格局。在“3·15”“12·4”等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我局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开展了农资、农机、农业投入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同时,为配合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条例》,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举行了《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主题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省市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对我局执法普法工作动态进行了20余次报道,其中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报道了1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普法氛围。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照“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要求,推动权力清单标准化,促进服务水平优质化,落实审批监管规范化,持续深化审批改革,打造更加便民高效的营商环境。今年我局按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对高频事项进行梳理,制定了《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详细提供了线上线下的具体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理审批业务。经多轮梳理,形成2023版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我局现有21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个,除了受场地限制、涉密等特殊要求的5个事项外(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其他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所有进驻事项全部按要求规范化、标准化的运行,通过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事环节、办事时限,开展全程网办等方式,最大化的方便群众办理业务。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窗口完成行政许可办件7件,窗口满意度“好差评”占比100%。
2.不断推动审批服务优化。按市营商局工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按照最小颗粒化的业务项,逐事项梳理核对办事流程、办事材料、数据流动等多个要素信息。通过审查事项库多个重要元素,修改内容51处,进一步提高事项库精准度。充分利用历史办件数据,重点研究高频事项办理流程的优化和办事材料的简化,做到低频事项做到可办、能办,高频做到好办易办。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1条。紧紧围绕我市“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点、难点、热点、特色亮点等事项,继续加强提高信息质量和调研水平,促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加大农业农村工作经验和成果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
二、存在问题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还有差距。2023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建立健全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方面,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方面还需要加强。在指导全市农业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案卷文书制作能力,将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到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中去。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一规划两纲要”任务,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做好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农业领域增强法治观念,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