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资金分配意见公示
根据《辽宁省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本溪市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2022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资金分配如下:
2022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联合体名称 | 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贴息资金 |
本溪县 | ||
1 | 鑫暾生物质燃料联合体(市级) | 66.57 |
桓仁县 | ||
2 | 辽宁阳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省级) | 25.86 |
3 | 辽宁参中堂中药材农业联合体(市级) | 17.86 |
合计 | 110.29 |
上述分配意见公示3天(11月30日至12月2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实名制反映情况,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43103913
电子信箱:bxncb2021@163.com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北光路2号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