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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促进乡村振兴创业补贴申请人员的公示

来源:产业融合科 发布时间:2023-11-29 16:44:31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促进乡村振兴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高校毕业生申请,村委会及乡镇政府审查审核、实地考察,县级农业农村局复审,经市级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符合条件申请人员名单7人,现予公示:

2023年全市促进乡村振兴创业补贴汇总表

序号

县区

创业地点

姓名

学历

毕业时间

项目名称

领取营业执照时间

建议补贴金额

1

明山区

新明街道大峪沟村

刘晓琦

大专

2022.07.23

大峪沟半山小筑农家院

2023.04.25

3万元

2

本溪县

草河掌镇草河掌村

王世明

大专

2022.12.30

本溪满族自治县信隆畜牧业养殖场

2023.08.22

3万元

3

本溪县

草河掌镇瓦房村

陈念春

大专

2020.07.01

柞蚕养殖

2023.07.06

3万元

4

桓仁县

木盂子管委会菜娥堡村

姜 仁

大专

2022.12.20

桓仁县木盂子管委会淫羊藿种植培育项目

无需营业执照

3万元

5

本溪县

东营坊乡荒沟村

万 达

本科

2021.06.10

绒山羊养殖

2023.08.09

3万元

6

桓仁县

北甸子乡英英沟村

李 雯

本科

2022.07.10

桓仁丰庶生态山庄

2023.02.06

3万元

7

南芬区

南芬街道赵家村

张予萌

本科

2023.06.30

南芬区红丰生态农庄项目

2023.05.19

3万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员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43103913

通讯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北光路2号,本溪市农业农村局产业融合促进科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