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促进乡村振兴创业补贴申请人员的公示
依据《促进乡村振兴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高校毕业生申请,村委会及乡镇政府审查审核、实地考察,县级农业农村局复审,经市级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符合条件申请人员名单6人,现予公示:
1.农产品互联网电商销售项目,申请人王宁,大专学历,2020年7月毕业,创业地点为明山区高台子街道。
2.大峪沟半山小筑农家院项目,申请人刘晓琦、崔晓欣、宫浣蕙、孙禄明、李成宇5人,皆为大专学历,于2022年7月-2023年1月依次毕业,创业地点为明山区新明街道。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7日至6月13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员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43103913
通讯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北光路2号,本溪市农业农村局产业融合促进科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