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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9 10:38:3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进一步完善涉农法规规章体系、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一)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向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工作要求。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指导、协调、监督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落实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二)着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主要领导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按要求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将法治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及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学习:一是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体会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树立依法治理理念,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三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四是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以宪法修正案及宪法重大意义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宪法学习。 

  (三)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 

  党组书记、局长胡勇同志多次在相关文件和会议上强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要法律宣传贯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涉农法规规章立改废等重要法治工作推进过程中,都密切关注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面临的问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完成年度地方性立法工作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保护我市流域生态环境,恢复野生鱼类种群数量,维系水生生物多样性,维护太子河等流域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促进野生鱼类资源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今年市人大立法计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同类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目前,《条例》已完成市人大二审,报省人大待批准后正式实施。

  (二)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安排,将兽医兽药、渔政、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等分散在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整合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成立执法机构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由本溪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编制62名。目前,执法队的执法车辆、经费得到保障,基本实现农业农村部提出的“机构设置到位、‘三定’印发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和执法保障到位”等“四个到位”工作目标。 

  (三)全面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全体执法人员在具体实施执法检查过程中,都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并对照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要求,杜绝违规违纪行为。二是组织人员开展本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省内自查及省级交叉互查迎检准备工作;完成了省市两级的案卷交叉互评自查工作,通过自查,未发现处罚程序违法及执法人员存在行为不当等违规违纪行为,对自查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对所有涉及案情复杂,罚额较大的行政处罚,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工作,对处罚程序、执法行为严格把关,防止人员执法、钓鱼执法及裁量不当等行为发生。四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后,及时设立了统一的举报电话,为方便群众举报农业执法不法行为,开辟了畅通的途径,也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线索途径。 

  (四)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加强涉农执法领域法制宣传。3月份以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禁捕野生鱼,拒食开河鲜”专项宣传活动。5月20日,在明山区高台子大集开展了农资打假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具等农资相关常识进行宣传讲解,正确引导农民购进高质量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能力,活动现场群众踊跃,效果良好;11月11日在明山区卧龙农贸大集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都的守法意识及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共组织各类执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册5600余份。二是加强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全市种子市场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全部签订“不推广不销售转基因种子承诺书”。三是加强信息宣传力度。对全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信息平台辽宁省本溪市板块进行了数据维护;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发布执法相关工作动态信息37条,同时多条信息被《本溪日报》等主流媒体采用。《辽宁日报》、“东北新闻网”对本溪开展专项行动整治非法捕鱼工作进行了报道。

  (五)持续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我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对市农业农村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按省市相关要求,制定《本溪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按照依法放权、应放尽放、实事求是原则,依法依规、对标对表,取消、下放、调整各政务服务事项。二是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依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方式,推进“证照分离”工作。三是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市级依申请行政职权事项依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实现“一网通办” ,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落实不见面审批、首问负责制、容缺受理制,打造“运行更畅、审批更简、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工作新模式。

  三、明年工作安排 

  在下步工作中,针对目前存在的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协调解决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二是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水平。三是继续做好普法工作,按照普法规划要求和省政府相关安排完成各项普法工作任务。四是继续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五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