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0-02-08 17:28:4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 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7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