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畜牧兽医局部门预算
本溪市畜牧兽医局部门预算
(2016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畜牧业、动物卫生、草原生态与饲料业发展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畜牧业、动物卫生、饲料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畜产品加工和规模饲养;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和草原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饲料和草原监督管理,指导草原鼠虫害防治和防火工作。
(三)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扑灭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药残留、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兽医执业人员和兽医执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兽用生物制品安全、饲料、兽药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的质量管理规范。
(七)负责全市种畜禽卫生监督管理和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八)拟订畜牧业生产加工、草原保护与建设、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训规划;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畜牧兽医局机关
2.本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本溪市动物检疫站
4.本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5.本溪市畜产品安全监察所
第二部分 本溪市畜牧兽医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畜牧兽医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本溪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 847.17 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6.4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作需要,动物卫生监督所增加车辆一台增加经费3.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