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本溪英才计划” 遴选工作的预通知
各自治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省、中)直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近期拟开展第三批“本溪英才计划”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员范围
1.本溪市内企事业单位(含省、中直驻溪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才均可申报“本溪英才计划”参加遴选,不同项目的遴选范围不同,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在服务本溪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遴选、优先支持。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在资助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团队负责人)以及在管理期内的“本溪英才计划”入选者不在遴选范围。担任县(处)级及相当层次领导职务的人选从严掌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作为遴选对象的情形。
二、遴选项目及平台
拟设置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优秀青年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文化英才、优秀教学人才、优秀医学人才、农业专家、金融人才等9个项目。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平台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秀青年工程师和优秀高技能人才遴选平台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英才遴选平台设在市委宣传部,优秀教学人才遴选平台设在市教育局,优秀医学人才遴选平台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农业专家遴选平台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水务局、市林草局,金融人才遴选平台设在市财政局。
此次遴选实行差额评选,未达到遴选人数比例要求的项目不予开展遴选工作,项目调整及有关政策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人只能申报“本溪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5年8月31日。各项目的遴选条件、渠道、程序及有关材料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9。
2.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一般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3.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规定。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本溪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研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4.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供推荐理由,并对申报人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5.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溪英才计划”遴选工作,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到客观、真实、可靠。相关材料请于9月25日(星期五)前报各平台部门。
四、联系方式
1.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联 系 人:何瑭
联系电话:024—42897678
通讯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4号
邮政编码:117000
2.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 系 人:孙玉玲
联系电话:024—42166035
通讯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8号
邮政编码:117000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科
联 系 人:王萌
联系电话:024—42218108
通讯地址:本溪市高新区枫叶路188—1号
邮政编码:117000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科(优秀青年工程师)
联 系 人:刘洋
联系电话:024—42808632
通讯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水塔路22号
邮政编码:117000
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优秀高技能人才)
联 系 人:金颖
联系电话:024-43222031
通讯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水塔路22号
邮政编码:117000
6.市财政局金融风险防控科
联 系 人:任天蔚
联系电话:024-42836568
通讯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3号
邮政编码:117000
7.市水务局人事科
联 系 人:沈珂皙
联系电话:024—44599129
通讯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4号
邮政编码:117020
8.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联 系 人:于薇
联系电话:024—43103893
通讯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北光路2号
邮政编码:117000
9.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医改科(西医领域、医院管理领域)
联 系 人:王庚
联系电话:024—43889323
通讯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31号
邮政编码:117000
10.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管理科(中医领域)
联 系 人:李敏
联系电话:024—43889392
通讯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31号
邮政编码:117000
11.市林草局人事科
联 系 人:温俭
联系电话:024—43568586
通讯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1号
邮政编码:117000
附件: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2.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3.优秀青年工程师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4.优秀高技能人才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5.文化英才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6.优秀教学人才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7.优秀医学人才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8.农业专家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9.金融人才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中共本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 日
附件8
农业专家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农业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诚信守法,身心健康,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创新发展,服务基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一)农业科技人才
1.具有扎实系统的涉农领域业务知识水平、经验丰富、业绩突出、服务方式多样,在市内同行有一定知名度。
2.具有所从事领域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农业、林业、水利科技贡献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成果(项目一般应为参与我市“十五五”规划或省市重点工作)。
3.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和取得相关荣誉。
4.从事涉农领域工作累计10年以上,目前仍从事该领域工作。
(二)农村管理服务人才
1.积极推动党的涉农领域改革政策落实,熟悉掌握和规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工作实绩显著。
2.在市级以上媒体或单位,刊发过论文或工作经验。
3.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和相关荣誉。
4.从事涉农领域工作年限累计10年以上,目前仍从事涉农工作。
(三)农业产业人才
农业、林业产业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市级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和种养殖大户带头人等。
2.具有现代农业、林业理念和技能,诚信经营。热衷联农带农,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5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3.从事当地农业、林业主导、优势和特色产业5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经营模式稳定。所从事产业类型须在县(区)排名靠前,营业额须在100万元以上。
4.所在企业或组织,一般须登记注册5年以上,具有县以上环保合格资质,5年内没有质量、生产等安全问题。
水利产业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参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河湖管控、水生态治理保护等方面工作,并在其中起主要作用。
2.所参与工作具有一定规模,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渠道及流程
1.“本溪英才计划”农业专家项目由个人自愿申报,填写《“本溪英才计划”农业专家申报书》、提供相关附件材料(1式2份),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符合遴选条件的人才需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所属单位和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水务局,分别负责本单位、本县区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统一填写《“本溪英才计划”农业专家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和个人申报材料对口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
三、名额分配
在我市农业农村一线从事科研、教学、技术服务、管理服务和农业生产的人才,符合条件的均可被推荐参加遴选,遴选推荐数量不限。遴选推荐人选由推荐单位排序分别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
申报书、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请到各主管单位官网自行下载:
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s://nyncj.benxi.gov.cn;
市林草局官网:https://lcj.benxi.gov.cn;
市水务局官网:https://swj.benxi.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