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审批事项名称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三、申办条件
1、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万元,公司产权的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
2、具有能够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检验室及相关的检验仪器设备,有一名以上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
3、具有与种子的种类、数量相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储藏、保管设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1、目录;
2、公司简介;
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申请表3份;
4、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种子加工、储藏、检验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6、种子检验、加工等设施设备清单、情况说明、购置发票复印件及实景照片;
7、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的情况说明、具有公司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及实景照片;
8、晒场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实景照片;
9、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生产合同;
10、生产的品种介绍或品种权人的授权材料;
11、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12、公司章程;
13、申报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办理程序
1、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申请;
2、种子管理站审核材料及实地检验;
3、农委主管领导审批;
4、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发证
六、审批告知时限
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九、办理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十、办理时间
8:30-17:00(工作日)
十一、联系电话
4388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