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执照、牌照核发办理指南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执照、牌照核发
一、审批事项名称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执照、牌照核发
二、法律法规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三、申请材料
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执照核发申报材料:
1、《驾驶证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3、《身体条件证明》;4、1寸证件照4张。
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核发申报材料:
1、《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1份;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原件;4、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5、《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6、发动机和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7、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件照2张。
四、办理程序
1.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申请;
2.窗口发证
五、审批告知时限
12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科目一考试费10元/人次;科目二、三、四考试费20元/科
七、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八、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九、办理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十、办理时间
8:30-17:00(工作日)
十一、联系电话
4388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