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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执照、牌照核发办理指南

来源: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04-28 16:07:35 浏览次数: 【字体: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执照、牌照核发

一、审批事项名称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执照、牌照核发    

二、法律法规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三、申请材料

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执照核发申报材料:

  1、《驾驶证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3、《身体条件证明》;4、1寸证件照4张。

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核发申报材料:

1、《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1份;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原件;4、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5、《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6、发动机和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7、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件照2张。

四、办理程序

1.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申请;

2.窗口发证

五、审批告知时限

12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科目一考试费10元/人次;科目二、三、四考试费20元/科

七、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八、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九、办理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十、办理时间

8:30-17:00(工作日)

十一、联系电话

4388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