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办理指南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一、审批事项名称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章第二十条)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
三、申办条件
1.具备与其培训活动相适应的场地。教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总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且采光、通风、照明和消防等条件符合有关标准;有单独的办公用房;有固定的教练场地,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
2.具备与其培训活动相适应的教学设备。有5台以上检验合格的教练车辆,并配备相应的农机具,配套比例不低于1:2;有常用机型的教学挂图、示教板和主要零部件实物;有必要的电教设备。
3.具备与其培训活动相适应的教学人员。教学负责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三年以上;理论教员应当具有农机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教练员应当持有拖拉机驾驶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和相应机型5年以上安全驾龄,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不得少于5人。
4.具备与其培训活动相适应的组织管理制度。有完善的教学制度,包括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教员管理制度、教学设备及车辆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有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1.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及其平面图;
4.教学设备清单;
5.教学和财务人员身份及资质证明;
6.组织管理制度;
7.生源预测情况。
五、办理程序
1.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申请;
2.农机处审核材料;
3.农委主管领导审批;
4.窗口发证
六、审批告知时限
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九、办理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十、办理时间
8:30-17:00(工作日)
十一、联系电话
4388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