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nyncj-2025-0016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 信息名称: | 本农发〔2025〕17号关于印发本溪市扶贫(帮扶)资产清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农发〔2025〕17号 | |
| 关键词: | |||
本农发〔2025〕17号关于印发本溪市扶贫(帮扶)资产清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本溪市扶贫(帮扶)资产清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2日
本溪市扶贫(帮扶)资产清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本溪市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对十八大以来全市扶贫(帮扶)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形成《本溪市扶贫(帮扶)资产清查报告》,发现问题398条,为切实落实问题整改,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扶贫(帮扶)资产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健全扶贫(帮扶)资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发挥效益。
(二)工作目标
2025年7月底前完成398条问题整改销号,实现问题整改率100%,建立“整改-验收-回头看”闭环管理体系。
二、整改重点
(一)扶贫(帮扶)资产保值增值方面。项目亏损严重、扶贫资产闲置、投资收益使用超范围、违约用货物抵债等问题。
(二)扶贫(帮扶)资产运营管护方面。扶贫资产项目后续管护工作不到位、扶贫资产财务处理不规范、项目出现违约、乡镇档案管理较差等问题。
三、任务分工
由本溪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全市整改工作,指导、抽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四、整改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5年5月22日-5月30日)
开展整改动员,建立并完善组织机制,5月30日前形成整改方案。
(二)整改落实(2025年6月1日-7月30日)
对照《本溪市扶贫(帮扶)资产清查报告》,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实行对账销号管理,7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形成整改报告。
(三)调研抽查(2025年7月1日-10月30日)
1.第一次专项抽查(2025年7月1日-15日)
重点核查:重点项目问题整改情况。
检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30%整改项目。
2.第二次专项抽查(2025年10月15日-30日)
重点核查:长效机制建立及资产收益率提升情况。
检查方式:现场调研、指导,实地核查并查看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二)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建立整改成效“回头看”机制,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定期梳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核查资产闲置反弹、收益截留等问题。建立完善“资产登记-运营管护-收益分配-处置审批”全流程制度。
(三)加强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沟通,及时梳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交机制,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处理。
(四)严格督导考核,确保整改实效。对照清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对账销号,及时纠正问题,举一反三,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确保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对于情节恶劣的代表性问题、对进度滞后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请各县区于5月30日前报送整改方案,7月30日前报送整改报告,上报材料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光宇 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检查科 43103867
崔作红 市农业农村局 帮扶科 43103837
电子邮箱:bxfpbdk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