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6-00103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利用自然资源和地理优势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5020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6年
发布日期: 2026-05-26 成文日期: 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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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利用自然资源和地理优势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5020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6-05-26 13:19:31 【字体:

艾福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自然资源和地理优势壮大村集体经济 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摸清家底、改革赋能

(一)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要求,我市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截至2020年底,全市282个村(不含6个国营农场分场)、2039个组完成清产核资。280个村完成产权制度改革赋码颁证(平山区北台村、明山区威宁村因拆迁动迁未赋码颁证),占应参与改革村的99.3%。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清理、登记、核实、评估、公示、确认、汇总、系统平台建设等工作。通过清产核资,基本摸清了集体家底,理顺了旧账,纠正了错账,初步解决了农村财务管理较为混乱问题。

(二)实施排查起底。以清产核资为抓手,以村集体经济审计为突破口,对农村集体资产情况进行排查。摸清底数、明晰产权,以村、组为单位的集体资源资产清查纳入监管。重点梳理承包到期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地、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以及未确权到户的河滩地等资源,将集体资源资产全部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

(三)依法依规界定权属

开展农村集体财产清查,全面摸清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底”。市、县、乡三级成立清查工作小组,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梳理建立确权并移交到村集体财产清单及未确权到村集体财产清单。对历史遗留的权属争议进行梳理和调解,确保村集体对资源拥有合法的处置权和收益权,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建立动态资源台账。指导全市统一建立集体资源资产台账,对资源的面积、四至、承包期限、适宜用途进行登记,并定期更新,做到“一村一账”。

2024年全市核实村集体资产18.6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1017.6万亩。2023年起全市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截至2024年全市审计136个村,占总村数的47.2%,审计金额2.67亿元,审计发现问题305个,回收资金11.8万元。2025年开展审计97个村,到2026年实现行政村审计全覆盖。

二、开展排查、专项整治

2024年起,全市扎实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农村集体“三资”整治为小切口,精准护航乡村全面振兴。2024年以来,全市累计排查“三资”问题916个,完成问题整改886个,整改率97%。实现新增纳入账内资产金额4617万元、新增纳入账内资源1058亩、为群众办实事涉及个人资金3275万元。通过全面排查问题,深入整改整治,推动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发挥效益。

三、盘活资产、发展产业

(一)持续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公开交易。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推动“应上尽上”。通过有效践行“交易+监管”模式,形成资产盘活、项目包装、挂牌交易、政府监管工作闭环,推动农村集体“三资”公开交易,唤醒农村“沉睡资本”,确保村集体资源资产保值增值。

2021年7月,本溪县正沟村756亩红松塔果采摘权转让项目顺利成交,为全省首例林果采摘权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转让项目,被农业农村部作为创新典型全国宣传推广。经过近5年的持续推进,2025年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平台年交易量突破500宗,累计交易量达508宗。年成交量达465宗,项目溢价率达21%,项目成交率达92%,与上年同期相比成交量增加22%。切实实现了村集体资源资产“保本保值增效”,让村级事务更加公开透明。

(二)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现有的集体资源进行综合评估。科学研判因地制宜发展适宜产业。例如,在水源充足、水质优良的河流区域,重点规划冷水鱼(虹鳟鱼、细鳞鲢等)养殖;在林地资源丰富的区域,重点发展林下参、大叶芹、刺嫩芽等林下经济,夯实发展村集体经济。

(三)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十五五”期间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优先支持经过科学评估、具有资源禀赋优势的村集体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四)强化项目跟踪指导。依托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建立项目跟踪指导机制。定期组织市、县、乡项目负责同志、专家、对新上的村集体产业项目进行跟踪指导,提高项目成功率,确保村集体的产业收益能够保值增值。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参考,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经验,帮助薄弱村建立起稳定的收入来源,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

感谢您的意见建议,希望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