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区红运种猪场、本溪市南芬区新阳光养猪场贷款贴息评估情况的公示
按照《本溪市2020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本农发〔2020〕39号)要求,1月13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聘请北京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先后对本溪市南芬区红运种猪场、本溪市南芬区新阳光养猪场2家养猪场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贴息期内产生贷款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年出栏育肥猪5000头以上生猪证明、个人身份证、贷款合同及相关财务支出账目等,经现场核实,2家养猪场符合贷款贴息条件,贴息金额为67961.11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7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21日,如对以上补贴养殖场情况有疑义,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反映。
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秘 勇 联系电话:43103912
市财政局 联系人:杨安波 联系电话:42836542
2021年1月15日